公司防范风险传递、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

时间:2021-01-05 09:25:33

为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在各业务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公司制定了《金元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及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切实防范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隔离措施

为防止信息传播和共享范围不当而造成内幕消息泄漏、违规经营等现象的发生,公司建立信息隔离墙,对因业务需要知悉相关信息的人员,加强权限管理和合规监测,做到人员隔离、资产隔离、业务隔离。

2、利益冲突的防范

母公司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担任拟挂牌企业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的,应当按照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两个时点孰早的原则,在该时点后公司不得对该企业进行投资。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开展科创板等板块母公司保荐项目的跟投业务,不受以上限制。

公司在进行投资立项前应将项目公司信息与母公司业务信息通过信息隔离墙系统或其他手段进行利益冲突检测和管理。如存在利益冲突,原则上公司不能进行投资立项,如确需投资的,应按母公司规定启动利益冲突处理决策程序。